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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19日起,国家赔偿日均475.52元

发布时间:2025/5/21 点击:110 字体大小: 返回

2025年5月19日起,国家赔偿日均475.52元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侵犯人身自由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475.52元。

 据最高检控告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家统计局2025年5月16日公布的数据,2024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24110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475.52元。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检察院自2025年5月19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475.52元计算

附: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上年度,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作出赔偿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改变原赔偿决定,按照新作出决定时的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人身自由赔偿金。

作出赔偿决定、复议决定时国家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的,以已经公布的最近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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